234 天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采用洒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进行保湿养护。养护时间及方式应根据现场条件、环境温湿度、构件特点、技术要求、施工操作等因素确定。
洒水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麻袋或草帘后进行,也可采用直接洒水、蓄水等养护方式;洒水养护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当日最低温度低于5℃时,不应采用洒水养护。
覆盖养护宜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塑料薄膜加草帘进行;塑料薄膜应紧贴混凝土裸露表面,塑料薄膜内应保持有凝结水;覆盖物应严密,覆盖物的层数应按施工方案确定。
喷涂养护剂养护应在混凝土裸露表面喷涂覆盖致密的养护剂进行养护;养护剂应均匀喷涂在结构构件表面,不得漏喷;养护剂应具有可靠的保湿效果,保湿效果可通过试验检验;养护剂使用方法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裸露表面应采用覆盖养护方式;当混凝土浇筑体表面以内40mm~100mm位置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小于25℃时,可结束覆盖养护。覆盖养护结束但尚未达到养护时间要求时,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直至养护结束。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7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宜不少于十四天。
地下室底层和上部结构首层柱、墙混凝土带模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可采用洒水养护方式继续养护,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方式继续养护。
其他部位柱、墙混凝土可采用洒水养护,也可采用覆盖养护或喷涂养护剂养护。
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放物料、安装模板及支架。
同条件养护试件房子的养护条件应与实体结构部位养护条件相同,并应妥善保管。
施工现场应具备混凝土标准试件制作条件,并应设置标准试件养护室或养护箱。标准试件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缝和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施工缝和后浇带宜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位置。受力复杂的结构构件或有防水抗渗要求的结构构件,施工缝留设位置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柱、墙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mm~300mm。
柱、墙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mm~5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mm~20mm。
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当因施工缝留设改变受力状态而需要调整构件配筋时,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1/3范围内;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与跨度方向平行的任何位置;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范围内。
墙的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墙交接处;后浇带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特殊结构部位留设竖向施工缝应经设计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