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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经营,持续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此类产品的合法权益,连日来,山东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检查。
据了解,装饰性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具有较高的使用风险。这次专项检查以大型购物商场、学校周边地区的眼镜店为重点检查场所,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隐形眼镜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通过检查发现部分隐形眼镜经营单位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购销记录不健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烟台开发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各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风险点,共同守护全区居民用眼安全。 (隋伟涛 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