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开展还有

234

7家混凝土企业垄断被查,罚款约1583万!曾有股东被打!_南平市_建阳_福建

原标题:7家混凝土企业垄断被查,罚款约1583万!曾有股东被打!

7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对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22年6月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本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家混凝土企业共处罚款15829038.8元。

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2426806.29元(大写:贰佰肆拾贰万陆仟捌佰零陆元贰角玖分)。

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4005370.38元(大写:肆佰万伍仟叁佰柒拾元叁角捌分)。

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1496357.08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陆仟叁佰伍拾柒元零角捌分)。

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三的罚款,计1306808.91元(大写:壹佰叁拾万陆仟捌佰零捌元玖角壹分)。

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804719.32元(大写:捌拾万肆仟柒佰壹拾玖元叁角贰分)。

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依据和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3408343.92元(大写:叁佰肆拾万捌仟叁佰肆拾叁元玖角贰分)。

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2019年5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本局对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福建省云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垄断协议案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当事人与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德(建阳)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广夏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混凝土公司利用未经合法登记的建阳区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南平市建阳区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以及《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18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四的罚款,计2380632.90元(大写:贰佰叁拾捌万零陆佰叁拾贰元玖角整)。

一公司未按约定执行被制裁,股东遭人殴打

据悉,2021年8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本案听证会。涉案六家公司曾经提出不少申辩意见,以争取从轻或免于处罚。

当时,六家涉案公司均表示因受到胁迫或为避免恶性竞争,才加入商砼协会,主观上没有垄断故意;而且实际经营时都是基于市场供需调价,不存在恶意调价,也没有造成市场价格虚高。部分公司提到之前已因此承担过刑事责任,反垄断执法部门处罚幅度过高,公司目前面临着经营困难。

此外,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还提出,执法机关处罚告知时间与违法行为终止时间超过两年,属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情形。

对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一进行反驳。首先,从调查取得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可以证明,涉案公司参与商议垄断协议行为,并经授权人签章认可,存在主观故意。

不仅如此,调查发现商砼协会达成并实施划分市场、统一提价等垄断行为,直至当地管委会有关领导介入后,才临时恢复混凝土供应。但没过多久,涉案公司又集体实施停供并提价,这与友好协商未恶意调价申辩意见等存在出入。

此外,相关判决书显示,法院曾判定部分公司成立强迫交易罪,因此受胁迫主张不成立。而受到刑事处罚不属于《行政处罚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界定的情形。

至于行政处罚超时的申辩意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违法行为持续存在,直至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涉黑调查才停止,反垄断执法部门于2019年5月立案调查,不存在两年未被发现的情形。

需要说明的是,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情节较为特殊。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除这家公司外,其余六家公司全都被法院认定成立强迫交易罪。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大部分时候都按照约定进行交易,但因个别交易中没有完全执行协议的价格,招致其他六家的制裁——派人殴打该公司股东。

◆ 无条件批准!反垄断执法二司公示海螺水泥收购案

◆ 原创 | 2022’水泥价格走势分析

◆ 价格周报 | 6月累计下跌42元/吨,2005年以来同期最大跌幅

◆ 原创 | 2022’水泥产量分解

◆ 云南区域红狮水泥两大项目加速推进中!

◆ 红狮正式全面接管广西东泥天等水泥,新增水泥产能400万吨/年

◆ 价格周报 | 全国价格破4,长三角筑底 贵州再回原点

◆ 原创 | 水泥价格波动分析

◆ 海螺、上峰水泥联合收购水泥企业股权,共同控制!

◆ 原创 | 2022年水泥产量测算

◆ 价格周报 | 6月淡季:水泥价格继续下降

◆ 天山股份收购一水泥企业100%股份协议终止

◆ 海螺水泥4500t/d线配套矿山即将获批!曾因矿山问题停产

◆ 海螺水泥一次启动22个新能源EPC项目,水泥行业发展新能源获政策大力支持

◆ 工信部: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基本出清

点亮在看,你最好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注明:本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2022成都国际砂石、尾矿及建筑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装备展览会-www.sszexpo.com

上海泛国展览有限公司

info@sszexpo.com

18610200068

法律信息 |隐私数据保护 | © 2021
沪ICP备2021023001号-3
技术支持:倍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