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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入山西时,向阳泉市平定县转办了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违法占地的问题。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违法占地5304.02平方米,属于违法占地建设,所占用土地无土地手续,需要全部自行拆除。

一年多过去了,时至今日,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依然建在。企业只是拆除厂内卫片拍摄的约两亩的违法建筑,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立行立改的要求置之不理。
2021年5月前,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法人是赵锴元,之后法人变更为张建刚。2021年2月,赵锴元成为红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除这些身份之外,赵锴元与另外两人还是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的投资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真正的受益人。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立行立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但在赵锴元眼中,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的整改任务却成了他违法攫取经济利益的拦路虎。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赵锴元依仗着自己的多重身份,胆大妄为、漠视法律,公然敷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年多的时间,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依然未按规定拆除就是最好的说明。
在公然敷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同时,赵锴元还在背后耍了一些小动作,欺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护自己的违法经济利益。

一、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对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修建加工厂违法占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对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现已拆除恢复约2亩耕地。
敷衍手段:赵锴元以开始拆除替代完成整改。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违法占地5304.02平方米,厂区全部是违法占地。赵锴元在2021年拆除了约两亩违建物,毫不影响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生产。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再未拆除一平方米的违建物。
二、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2013年红岭村引进资金投资扩建石膏粉生产线。
敷衍手段:赵锴元玩弄文字游戏,把扩建生产线变为新建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误导群众。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成立于1988年。2013,赵锴元打着扩建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生产线的名义,实际上在原有厂房约50米外,违法占地新建了一个厂区。本质上就不是扩建生产线。而且,按照相关规定,扩建要在原厂的基础上向外延伸厂区,新建的厂区与原厂土地上不能有间隔。
三、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占用村民承包地共计4.19亩,村委会按照3000元/亩的标准一次向被占地村民进行了补偿,补偿款已全部到位。
敷衍手段:赵锴元在明知违法占地的情况下,利用村民不了解政策法规,以给村民进行补偿的名义,骗取村民的承包地,达到自己违法占地违法建厂的险恶目的。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赵锴元为了自己的利益,用卑鄙的手段拿走村民的耕地,人性泯灭。
四、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未全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平定县自然资源局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敷衍手段:赵锴元作为红岭村党支部书记、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法人、实际投资人、受益人,应该自觉拆除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主动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平定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部门交代问题,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赵锴元拒不拆除,耗费大量的行政成本和法律成本。事实上,赵锴元达到了自己的目标,凭借自己的卑劣手段,保护了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这个违建企业。
五、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显示,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88年,因赵锴元为红岭村村委会主任,该企业法人确定为赵锴元;经营人是张建刚。
敷衍手段:赵锴元更换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法人,逃避法定责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组向阳泉平定县转办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违法占地的问题后,赵锴元深知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很快就以自己是红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由,将法人由自己变更为张建刚,让张建刚承担违法占地的责任。但事实上,法人变更前的责任依然应该由赵锴元承担。
赵锴元蔑视党纪国法,敷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恶意踩踏政治红线,践踏法律尊严。作为红岭村党支部书记、一名党员,赵锴元毫无政治立场,党性缺失。作为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的法人、投资人、受益人,赵锴元利欲熏心,法律意识淡薄,耍尽阴谋手段。他把影响自己利益的人和事当成绊脚石,其实,他自己才是红岭村发展最大的绊脚石。
距2021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山西,已有一年多时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压力却一直未能传递到红岭村。赵锴元强大的保护能力让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稳如泰山。一位红岭村的村民不禁感慨道,不知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违法占地的平定县红岭石膏粉厂能够拆除,难道真的要把这个问题留给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