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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电动车销售点擅自拆除限速装置?|电动自行车|电动车|超标_新浪新闻

近日,有网友在南太湖水吧发帖爆料,市陌路一家电瓶车销售店,擅自拆除新国标电动车限速器,造成车辆安全隐患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近期水吧的热点话题是新国标电动车,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此起彼伏。当然可能很多人已经忘记了3年前的那条微信推文。

2019年1月,湖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2018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未纳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车),必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后,才可以继续上路行驶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也就是经过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

当时湖州的各大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小编自家的超标电动车也去领取了过渡期的号牌。但是这个过渡期内,超标的电动车依然在销售。不少不明真相的市民,依然去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店家在销售的过程中,是否有提醒购买的市民,这辆车只能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我们不得而知,也不从查证。

如果当时商家销售的时候,预先告知这辆超标电动车的使用期有限,购买需谨慎,顾客对于此情况了解真相并且接受,那我觉得完全没毛病。买卖自由,一个告知,一个知情,交易完成。

有人问,为什么交警不管管那些卖超标电动车的店家呢?知情的网友说,这得需要相关部门去源头上管理生产和销售。

江苏某地电动车经销商销售超标电动车被市场监管部门重罚

这说的没错,商家销售和厂家生产不归车管部门管理,交警和车管所也没有执法权去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查扣超标电动车,跟店家说你不允许卖这个?这不合理,也不合法。

电动车市场是由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等方面组成。市场经济下,虽然说需求能决定供给,但是供给同样会对需求产生决定性影响。

一方面是不明真相的市民在过渡期内购买了超标电动车,却发现这辆车马上就不能上路了,另一方面是某些商家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甚至拆掉新国标电动车的限速器,据说可以从25码变成35码。相信明眼人都知道,大部分拆除限速器的车辆都是车主强烈要求的。

网友都说,禁止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可以从源头上消除超标电动车的安全隐患,不然难免会越整治越让人产生疑问。既然超标电动车不合法,为什么还能生产销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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