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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追踪|超期17年的临建八月底前将拆除|亮剑_新浪新闻

青岛广电·爱青岛6月22日讯来关注《亮剑拆违治乱特别节目》。拆违治乱需要有面对困难的担当和勇气,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老大难问题上,执法不易,大家都能理解,但这坚决不能成为拖延执法,甚至执法不作为的理由。在市南区有一处超期17年的违建,它为何如此难拆?来看亮剑调查。

临建,是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设施,有规定的使用期限,必须限期拆除。然而,市南区隆德路17号金梦花园小区东门附近的临建,却超期近17年了,不止没被拆除,反而还越建越大。

记者看到,金梦花园的这些过期临建,就位于宁德路路边,一栋两层高的小楼,原本是小区的售楼处,现在已经变为一家企业的办公楼,还有一片原本的工棚,现在出租给多家商铺在经营。傅先生说,早在2006年,这处曾经的工棚就已经租给了一家汽车修理厂。

记者了解到,原本用青砖搭建的工棚现已变成了水泥房,面积约为300平方米,而2层的小楼,面积约为700平方米。2004 年,青岛金梦置业有限公司为了开发金梦花园,搭建这两处临时建筑,小区交付时,就应该予以拆除。可是,小区交付后,居民们却发现,这些临建不仅没有被拆除,反而一些区域还进行了加盖,用于向外出租。

记者顺着物业手指的方向,在小区东门出入口看到有个名叫家佳公寓的小屋,门上贴着出租单间、套间、商铺,从17平方米到550平方米,记者随后拨打了上面的房东直租电话。

仅东门一个近400平方米的地方年租金就达到了五十万。而在小区规划图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两处临建原本的规划都是小区绿地,多年来却一直被超期临建侵占,难道就没人管吗?居民们多次向执法部门反映,2015年,事情终于有了进展。

告知函上明确指出,这些临建早已超出了使用期限,属于违法建筑,请城管部门尽快依法予以查处。居民们本以为,这下问题可以顺利解决了,没想到,事情却依然毫无进展。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门路街道中队工作人员:跟你说下调查的情况,就2004年取得了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它到期是2005年12月,但2006年1月,它又经过了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也都验收过了,但临建永远是临建,不不不,《青岛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要验收规划的都是合法的。

真的是执法人员说的这种情况吗?记者查询了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规划管理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依规划审批要求拆除的临时设施。当年,不知道什么原因,金梦花园在没有拆除临时设施的情况下,取得了验收合格证,可是,即便如此,难道原本应该拆除的临建就变的合法了吗?为了弄清楚,记者联系了市南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规划部门明确表示,临建超期就是违建,应当予以拆除,然而,即便有了规划部门的背书,对于这片违建,执法部门给出的回复,却浇了居民们个透心凉。

从2015年至今,傅先生几乎每周打一次投诉电话。然而,多年过去了,这片临建依然屹立不倒,照样向外出租。唯一的进展,就是去年7月前后,傅先生接到了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门路街道中队工作人员的电话,表示会重新梳理此事,然而,又是一年过去,处理意见仍然在路上。

;针对《亮剑》节目中反映的超期17年的临建问题,昨天上午,市南区副区长李宏建带领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部门等负责同志来到现场,落实解决问题。

对于市南区隆德路17号附近这片超期17年的临建,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建金梦花园小区时,作为工棚和售楼处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批准时间为2004年的12月20日到2005年的12月30日。

经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南区行政审批局、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金门路街道联合现场勘察,根据图纸资料反复研判,明确这处建筑属于超期违建,将予以拆除。在此已经注册登记、经营的12户业户也将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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