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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7.1 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 2022年3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终止本公司B股上市的申请,并于 2022年3月1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B股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函 [2022]343 号)。根据该通知,上交所决定受理华新水泥B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华新水泥本次 B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不涉及已在上交所主板发行上市的华新水泥A股股票,华新水泥A股股票继续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不受的上述相关安排的影响。
华新水泥:华新水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B股股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