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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2月份以来,全国重污染天气增多,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多省市纷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对等建材行业开展管控。其中,河北多地于12月3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原预计12月10日12时止,而随着新一波重污染天气的袭来,12月11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于12月13日12时起发布橙色预警,对12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河北、四川、江苏3省29市发布此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详情如下:
01、河北省
12月11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和区域二(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于12月13日12时起发布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3日夜间起,河北省地面转为南风控制,风力转弱,相对湿度增大,逆温、高湿导致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污染物快速积累,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通知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2月13日12时发布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具体预警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再行确定。
秦皇岛市强制性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港口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作业机械除外)。
2.秦皇岛市停止渣土运输、水泥罐车和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水泥罐车和物料车通行证。
3.、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除民生、疫情防控保障类)运输的单位(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
1.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正面清单内的重点建设、市重点保障建设项目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和应急抢险及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需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及省、市最新有关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相关要求,在做好扬尘防治、运输车辆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的前提下正常施工,但应合理规划工期,尽可能避开土石方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其他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等。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4.强化港口抑尘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做到道路无扬尘,同时停止易产尘散装物料(煤炭除外)的装卸作业。
02、四川省